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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苏州科技大学网站建设管理规定

  发布时间:2019年06月06日  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网站是各单位对外服务的窗口,建设与管理好网站是每个单位的职责。

第二章 网站建设

第二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为各单位网站的建设提供硬件资源。

第三条 各单位负责各自网站建设的内容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可提供指导与帮助。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建设具有特色的网站。

第四条 各单位应填写《苏州科技大学网站群建站申请表》(网站群建站适用)或《苏州科技大学校园网网站信息登记表》(非网站群建站适用)。

第五条 凡无特殊要求的单位网站均应在网站群管理系统中进行建站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不再为此类站点设置新的服务器。网站群采用模板建站方式进行建站,由各单位自行建设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指导。

第六条 各单位网站中可以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包括:

1.业务相关的政策、法规;

2.工作通知、公告;

3.与本身业务相关的业务数据、文件、信息(不宜公开除外);

4.与本身业务相关的站点的链接;

5.为教职工提供的相关服务;

6.其他与业务有关内容。

第七条 各单位网站中不得发布以下内容:

1.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;

2.有损学校形象、利益的内容;

3.影响服务器运行安全的内容;

4.存放与本部门业务无关的文件资源,如电影、音乐和应用程序等。

第八条 可以放置留言板进行意见收集,但须设专人负责管理。留言内容不允许公开,只允许网站管理员或指定人员查看。

第九条 禁止私自开设论坛(BBS)类栏目,确因工作需要开设论坛的,需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批准,并上报国家信息监察部门备案,并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。

第十条 对于内容动态更新系统,网站应具有对用户登录进行内容更新的IP地址限制功能。

1.用户登录日志记录主要内容:用户名、登录日期、所用代理计算机IP、真实IP地址;

2.内容变更日志记录主要内容:用户名、变更日期、代理计算机IP、真实IP地址、帖子ID、动作(增、删、改);

3.可以由超级管理员配置为允许校园网络内的IP地址计算机登录;

4.可以由超级管理员配置为允许某IP地址段内的计算机登录;

5.可以由超级管理员配置为允许某一个IP地址计算机登录。

第十一条 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资源应具有保密等级分类功能。

1.可向Internet公开的;

2.可向校内公开的;

3.可向本单位公开的;

4.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。

第三章 网站管理

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加强网站的管理,每个网站群中的站点须设置一名高级管理员,其它管理员由该高级管理员进行设置和管理。

第十三条 网站管理员必需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,不得以学生作为管理员。网站管理员在单位领导的授权下对网站进行维护和管理,对所发布的信息负直接责任。

第十四条 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网站中发布的信息内容负全责。

第十五条 各单位网站发布的文件在发布前必须进行病毒扫描检查。

第十六条 不得在开设的站点中进行程序调试。

第十七条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站点进行安全检查,如发现存在应用系统安全漏洞,将通知存在站点漏洞的单位进行整改。有关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的三天内对站点漏洞进行修补,否则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有权暂停其站点服务。

第十八条 严禁网站管理人员在网站中存放个人文件数据。对网站中无连接的坏死文件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有权进行清理。

第四章 附 则

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