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办公会议事规则(试行)
一、总 则
1、为规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议事决策程序,提升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、制度化水平,切实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紧密衔接学校内部控制建设要求,依据《苏州科技大学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实施办法》(苏科委[2018]58号)、《苏州科技大学内部控制手册》、《苏州科技大学内部控制制度汇编》等文件,结合中心工作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2、中心议事决策需遵循以下原则:
民主集中制:严格执行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,确保决策过程充分体现集体智慧。
科学决策:决策前须开展充分调研、论证与协商工作,针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,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,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。
依法决策:决策全过程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党纪政纪及学校规章制度,确保决策合法合规。
高效透明:在严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,对适宜公开的决策结果,应及时向中心内部或学校相关层面公开,接受监督。
3、本规则适用于中心内部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活动,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均须严格遵守。
二、议事决策机构与人员
1、中心最高议事决策机构为中心办公会(以下简称“办公会”),承担中心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职责。
2、办公会参会人员构成如下:
固定成员:主任、副主任、综合科科长、各技术科室负责人,固定成员享有表决权。
列席人员:根据议题实际需求,可邀请项目负责人、技术骨干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或外部专家列席会议。列席人员拥有发言权,无表决权。
3、办公会由主任召集并主持,主任因外出等原因无法参会时,可委托副主任代为召集和主持。
三、议事范围
(一)重大决策事项
1、学习传达上级部门及学校重要文件、指示精神,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。
2、中心发展战略规划、中长期发展计划、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的审议;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。
3、内部组织机构设置、调整方案,岗位职责划分及人员分工优化事项。
4、职工的岗位聘用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年终绩效分配方案、奖惩等事项的审议。
5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工作、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等重要工作的部署与推进。
(二)重大项目安排事项
1、学校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、实施方案论证及项目验收等工作。
2、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重要设备采购等项目。
3、对中心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技术改造、服务优化及合作等项目的确定。
4、重大项目招标、采购、合同签订及项目过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决策。
(三)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
1、中心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。
2、达到学校规定限额的大额度资金支出(具体额度以学校最新财务制度为准)、项目经费分配与使用方案。
3、各类专项经费(如信息化建设专项、运维专项等)的申请、使用与管理办法审议。
4、单笔金额较大的设备购置、服务采购合同审批及资金支付事项。
(四)其他重要事项
1、需跨科室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,以及涉及中心整体利益的其他事项。
2、向上级部门及学校提交的重要请示、报告的审议。
3、主任认为需提交办公会集体研究决策的其他事项。
四、议事程序
(一)议题提出与审核
1、各科室根据工作需求提出议事议题,提交至综合科汇总。
2、综合科对收集的议题进行整理,报主任审定。主任根据议题重要性、紧迫性及与中心工作的关联性,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。
(二)会议召开
1、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,必要时可临时召开,具体召开时间可根据工作安排确定;遇紧急、重要事项,经主任同意,可随时召开。
2、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固定成员到会方可举行;其中,讨论决定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或进行表决时,需确保三分之二以上固定成员出席,会议方为有效。
3、固定成员因故无法参会的,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,未参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表决;列席人员请假事宜参照固定成员请假流程执行。
(三)会议讨论与表决
1、会议严格按照既定议程逐项进行,不得随意增减议题。
2、与会成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,主持人应引导成员全面、深入讨论,确保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。
3、会议实行回避制度,若议题涉及参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利益,该参会人员须主动申请回避,不参与该议题的讨论与表决。
4、会议主持人在所有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,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,对讨论情况进行归纳总结,提出初步决策建议。
5、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,根据议题性质可采取口头表决、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。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固定成员半数的,议题表决通过;未超过半数的,议题不通过。
6、对分歧较大的议题,如非紧急事项,应暂缓决策,由议题提出科室进一步调研、论证、酝酿,待条件成熟后重新提交会议审议;如为紧急事项,须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,由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策,并做好详细会议记录。
(四)紧急处置程序
遇突发事件、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,无法及时召开办公会集体决策的,主任可临机处置,确保工作正常推进;事后须向与会成员通报紧急处置情况,并对处置结果进行确认。
五、会议记录与纪要
1、办公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,记录内容须全面、准确、客观。
2、综合科在会议结束后完成会议纪要整理工作,会议纪要应条理清晰、语言规范,准确反映会议决策结果。
3、会议纪要经所有参会人员签字后存档。
六、决议执行与监督
(一)决议执行
1、办公会做出的决议,所有与会成员及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执行,个人若有不同意见,可保留或按规定向上级部门反映,但不得在言行上拒绝执行或擅自变更决议内容。
2、按照“分工负责”原则,由相关负责人牵头落实,明确工作任务、完成时限及具体要求,确保落地见效。
3、相关负责人需及时向主任及办公会汇报决议执行进展情况,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,重大问题须提交办公会重新审议决策。
(二)监督检查
1、主任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,定期检查执行进度与效果,对执行不力、拖延推诿的责任人进行督促;对因未按计划执行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,根据情节情况,给与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。
2、决议执行情况纳入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,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、审计部门及中心职工的监督检查;适宜公开的执行情况,应及时公开,保障职工知情权与监督权。
(三)决议调整与复议
如遇特殊情况,需对已作出的决议进行调整或复议,须由相关负责人提出调整申请及理由,报主任审定后,重新提交办公会审议决定,严禁个人擅自调整或变更决议。
七、保密与附则
1、参会人员对会议涉及的涉密内容、未公开的决议及敏感信息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擅自泄露;如有违反,将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、学校规章制度严肃处理。
2、本规则未尽事宜,遵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及学校管理制度执行;若本规则与上级部门或学校后续出台的新规不一致,按新规执行。
3、本规则由信息化中心办公会负责解释。
4、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